90、91學年度財經法學系雙學位必修科目
英美契約法 or
必修學分數: 93 相對必修學分數: 6 合計學分數: 99 修習本系雙學位者,必須修完以上所列必修及相對必修科目共 99 學分始取得本系學位資格,且上述 法律專業科目以本院所開課程為限。若於外系已修習會計學、經濟學、及財政學者,為避免重複計算學分,必須於本系相對必修科目
92∼94學年度財經法學系雙學位必修科目
必修學分數: 93 相對必修學分數: 6 合計學分數: 99 修習本系雙學位者,必須修完以上所列必修及相對必修科目共 99 學分始取得本系學位資格,且上述法律專業科目以本院所開課程為限。 若於外系已修習會計學、經濟學、及財政學者,為避免重複計算學分,必須於本系相對必修科目中另外修習相當學分數。
95學年度財經法學系雙學位必修科目
英美法學名著選讀
必修學分數: 93 相對必修學分數: 6 合計學分數: 99 修習本系雙學位者,必須修完以上所列必修及相對必修科目共 99 學分始取得本系學位資格,且上述 法律專業科目以本院所開課程為限。若於外系已修習會計學、經濟學、及財政學者,則可免修,但必須於本系相對必修科目中另外修習相當學分數。